辽宁行仁刑事律师事务所!专业办理沈阳取保候审、沈阳暴力犯罪、沈阳毒品犯罪、沈阳职务犯罪、沈阳经济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
一家只办理刑事辩护案件的律师事务所
专业 尽责 开放 协作
新闻中心
明星律师
热门标签

民法典中逃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发布时间:2023-01-07访问人数: 533
一、民法典中逃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民法典对逃避债务会构成什么犯罪没有作出规定,而恶意逃避债务是属于债务民事纠纷,一般不会构成犯罪。如果公司在清算前恶意逃避债务的,会构成妨害清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恶意逃避债务如何惩罚如何惩罚不一定。

需要看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是谁,举例:

1、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不是破产清算企业,可以执行。

2、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是破产清算企业,不可以。

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按规定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权利、接受清偿。

理由:

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一是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二是正在进行执行的程序应当中止。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逃避债务是属于滥用法人地位的行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而恶意逃避债务一般不会构成犯罪的。

但如果在公司清算时恶意逃避债务的,可能构成妨害清算罪。
版权:【注明为本站原创的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原文地址!本站部分转载文章能找到原作者的我们都会注明,若文章涉及版权请发至邮箱2507329458@qq.com】

相关刑事案件法规推荐

  • 办案律师
  • 成功案例
  • 咨询
  • 首页
  • 返回顶部
  • 关注&咨询

    在线咨询
    13614005033
    咨询电话
    13614005033
    微信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