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解除取保候审后还有事吗?
取保候审解除后就没事了,解除取保候审的情形包括: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二、
取保候审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取保候审是人身强制性最弱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对被取保人的人身强制性既不同于拘传的强制到案,接受讯问,也不同于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一定限制,更不同于拘留、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自自由的直接剥夺,它对在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是人身自由较为充分、人身强制性最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是法定期限最长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三)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公、检、法三家均可使用。
取保候审不同于拘留和逮捕的强制措施,公、检、法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根据具体情况,经过本单位领导批准,都可以使用该项强制措施。
三、取保候审期间逮捕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
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逮捕:
(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打击报复、恐吓滋扰被害人、证人、鉴定人、举报人、控告人等的;
(五)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六)擅自改变联系方式或者居住地,导致无法传唤,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七)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特定活动,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违反有关规定的;
(九)依法应当决定逮捕的其他情形。
解除取保候审跟变更强制措施不同,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依法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性质还是比较严重的。根据办案机关解除取保候审的原因就能确定解除取保候审后是否还有事,因为不构成犯罪被解除取保候审的当然不需要再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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