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科原则适用管制吗
发布时间:2019-11-20访问人数: 1149
并科原则适用管制吗
并科原则不适用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因此,在法律的规定是并科原则是不适用管制的,这点大家看完之后就要了解清楚,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在实际中,我们需要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来进行处理,才能符合法律上的要求。
版权:【注明为本站原创的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原文地址!本站部分转载文章能找到原作者的我们都会注明,若文章涉及版权请发至邮箱2507329458@qq.com】
相关刑事案件法规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