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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刑事拘留期限最多多少天?

发布时间:2021-05-28访问人数: 877
刑事拘留,是我们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拘留方式了,但是,并不是说某个人被相关部门进行刑事拘留了,就是一定属于犯罪分子。所以,这个刑事拘留也是有着明确的时间规定的,那么具体是多久呢?下面沈阳刑事律师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拘留期限最多多少天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刑事拘留期限最多多少天
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二、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不服的措施
刑事不同于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相对人对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而属于刑事,我国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刑事拘留的7项情形。被刑事拘留的人对公安机关的决定不服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如果认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作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按照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赔偿义务机关是作出错误拘留决定的机关。受害人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或者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决定。

因此,对刑事拘留决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事后证明刑事拘留是错误的,受害人可以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国家赔偿。

三、刑事拘留的定义
是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罪该逮捕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为了防止他们逃跑、自杀、毁灭证据或者行凶报复,而又由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的情况下,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这种措施不具有任何处罚的性质,但拘留期间可折抵相应的刑期。

以上就是沈阳刑事律师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拘留期限最多多少天相关内容。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就是37天,如果大家遇到相关的情况时,不用过于担心时间上的问题。大家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沈阳刑事律师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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