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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刑事律师告诉你经济案件能否取保候审

发布时间:2021-07-21访问人数: 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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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罪行较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和哺乳婴儿的话,可以依法办理取保候审,在实际生活中,因为经济犯罪而触犯刑法的人很多,因此很多经济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想要申请取保候审,那么经济案件能否取保候审?接下来沈阳刑事律师小编就为您解答这个疑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经济案件能否取保候审
  如果满足条件就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5、7项的规定,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经济案件能否取保候审

  二、经济犯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1、走私假币案(刑法第151条第1款)

  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

  2、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158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3)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经济案件证据不足的案件怎么结
  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以上就是沈阳刑事律师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经济案件能否取保候审等知识,由此可见,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经济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可以依法办理取保候审的,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当中,判刑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确定,即使办理了取保候审也是一样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沈阳刑事律师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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