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缓刑』涉嫌故意伤害 成功为其争取取保候审、判处缓刑
发布时间:2021-08-20访问人数: 691
【主办律师】行仁律师
【案由】故意伤害罪
【受理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
【基本案情】
吕某系某连锁品牌门店管理人员,因工作纠纷与同事发生矛盾,吕某将同事约到一具体地址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后同事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吕某在伤情鉴定结论出具后被拘留,其家属及同事找到行仁律师事务所,行仁律师介入案件,成功在审查批捕阶段为吕某争取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及一审阶段争取到缓刑。
【接受委托】
吕某被拘留后,其家属及同事万分焦急,因为吕某在该连锁品牌身居要职,每天需要处理很多工作、需要经常出差,而且正值该连锁品牌人事调整的关键时刻,若吕某长期被拘留,不能在公司露面及处理相关紧急事务,则面临工作不保的艰难境地,而且,吕某在该单位工作十年以上,工资待遇非常客观,本身就是因为工作上的矛盾发生冲突后被拘留,若再因被拘留失去工作,则损失巨大。因此,其家属和同事非常焦急,迫切地争取吕某取保候审!
在家属及同事表达了自己地诉求后,行仁团队为其介绍了相似案件的成功案例,家属及同事看到了希望,当即委托行仁所。
【团队讨论】
本案案情比较简单,且在家属已经取得被害人谅解,拿到谅解书,本案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将吕某取保候审。经过团对讨论后,决定先会见吕某,看看吕某对案件的叙述,并在会见后联系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了解该案件进展,进而确定申请取保候审的时机。
【律师辩护】
1、 第一时间会见吕某
经过会见,行仁律师将家属已经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消息告知了吕某;但吕某表示自己在公安机关讯问时拒不认罪、且公安机关已经讯问了三次;而且检察院已经批捕;并对律师的介入并没有太大信心还稍微有些抵触心理,认为律师只为了挣钱,起不到实质的作用。行仁律师听后虽然生气,但还是用理智的心态去面对吕某,跟吕某耐心讲解,本案现家属已经将赔偿款赔偿给被害人,如果现在拒不认罪,该笔赔偿款既不能退回,又会给办案机关认罪态度不好的印象,这样会从重处罚。除此之外,行仁律师为吕某大致分析了本案的案情和办案思路、案件走向,以及行仁所在办理同类案件的成功案例,在耐心的交谈中,吕某放下了对律师的戒备,并在内心里燃起了希望。
2、 会见后马上联系办案警官
会见后,行仁律师马上联系了办案警官,办案警官对该案件较为反感,原因是吕某在三次讯问都拒不认罪,坚决不同意对吕某进行取保候审;但在行仁律师耐心反复的沟通后做出了让步:同意接收《谅解书》这一新证据附在卷宗,并尽快将案卷移送到检察院公诉科。这对律师来讲、对吕某来讲,无疑是成功的,因为这意味这我们会尽快接触到检察院,并在检察院公诉阶段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3、 第一时间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办案警官果然很快将卷宗材料提交给检察院,在得知该消息后,行仁律师第一时间向该检察院刑事监督检查部门提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提出:吕某已经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吕某已经取得被害人谅解、系偶犯、初犯、吕某孩子刚刚出生,更需要父亲等方面。
4、 与办案检察官沟通,同步争取取保候审
因为检察院的内部设置,《羁押必要性审查》不是具体办案人决定,但办案人的意见及看法会影响刑事监督检查部门的决定,因此,行仁律师将自己对案件的基本观点同样与具体办案检察官进行沟通,特别是认罪态度这一方面,因为在案证据里面没有吕某认罪的证据,便沟通办案检察官去提讯吕某,在检察院的卷宗中体现吕某认罪态度,同样可以作为判断的依据,最终,案件朝着预想的方向进行。
5、 勤沟通、勤会见,确保案件不出纰漏
在不断的与刑事监督检查部门、办案检察官沟通后,为了确保案件顺利进行,每取得一些案件进展,行仁律师便进行会见,将案件进展告知吕某,这既与吕某建立更良好的信任关系、又为吕某树立了信心、同时也让吕某了解了案件走向。很快,检察院同了行仁律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将吕文鹏取保候审,家属及吕某同事得知后,特别激动,并对行仁团队再三表示感谢。在经历了拘留后重新获得自由,吕某也是万分感慨,同时,对律师的看法不再刚开始的抵触,而是发自内心地感谢与信任。
6、 案件尚未结束,律师仍在努力。
虽然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这并不是最终结果,行仁律师在之后地工作中,仍然与检察院勤沟通,申请了认罪认罚程序并最终得到许可,检察院建议判处缓刑。
7、 审判阶段仍有曲折,但结果让人满意。
案件到法院后,法官也同意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但新的困难又出现了,吕某在沈阳租房,没有自己的房产,这对于社区矫正来说特别不利。吕某在沈阳有两处住所,两处都经常居住,一处为单位宿舍,另一处为妻子租的房子。但在取保时,提交的时单位宿舍地址,因此,在审前调查时,填写的也是宿舍地址,但宿舍所在区要求特别严,吕某不符合社区矫正的条件,该区司法局出具了对吕某不利的意见。法院收到后,左右为难。在行仁律师向法院提出更换地址时,法官刚开始特别生气,但经过行仁律师的解释明白了吕某的实际情况,并同意了更换地址的请求,最终在妻子租房所在区成功办理了社区矫正,最后法院判处缓刑。
【案件结果】
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并在庭审过程中成功争取到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的结果。
【办案心得】
刑事案件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很重要,这会让当事人和律师的具体方向保持一致、同样也能减少办案过程中内部消耗,办案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与办案机关一定要勤沟通,任何一个案件,不到最后就不算终结,不能放松警惕,要每一步都跟进,确保案件不出纰漏。
【关联法律法规】
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规定: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一)预备犯或者中止犯;(二)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者胁从犯;(三)过失犯罪的;(四)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的;(五)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六)系未成年人或者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七)与被害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八)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九)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十)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十一)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缓刑的;(十二)其他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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